(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单身居民申请条件
1、申请时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辖区范围内无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二)引进人才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辖区范围内无房。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当地辖区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2、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3、符合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引进人才标准;
4、申请时没有享受当地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