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地说,“太空船二号”这类飞行器还不是航天器,因为它们只能以一个陡峭的抛物线飞行,轨道顶点达到距地面100公里左右的高度,这里是地球大气层的边缘,理论上是太空的入口,但航天器在这个高度还不能稳定地保持环绕地球飞行,要真正入轨还需要再向上数百公里。这种飞行也称为“亚轨道飞行”,由于这个飞行过程有剧烈的机动,已经能使乘员体会到短暂的失重,它被作为一种太空旅游项目推广。
即使为实现这种亚轨道飞行,也是可以垂直升空的,比如用小一点的火箭,其推力只够将飞船送到100公里左右,然后就开始下降。你看到“太空船二号”由跑道升空也不完整,实际上它是由一架母机挂载升空,在两万多米的高度投放后,它再点燃自身的火箭发动机向上冲刺。
之所以用母机挂载,水平升空,高空投放发射的方式,只是为了节省成本,因为母机可重复使用,飞行成本也不高,而垂直升空的火箭的可重复使用技术目前才刚刚开始试验。
不过,这种空射方式根本不能完全替代垂直发射,因为这种方式根本不是将航天器直接送入轨道,它只是从高空投放火箭,让火箭空中点火后继续后续路。如果要发射较重的载荷,火箭也相当大了,这将需要非常巨型的飞机才能挂载升空,加上这种飞机如果没有饱满的任务,成本也就不算低了。
目前的航天技术来说使用飞机类航空器把飞船或航天飞机送至高空,再由火箭发动机送入轨道,这种方式好处就是飞机可重复使用,减少一级火箭(火箭需要自己携带液氧等助燃剂,而飞机喷气发动机可以利用空气中的氧气)。总之就是省钱呗!
科比凭实力,猩猩凭抱团,哈登凭碰瓷,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丢人,有的不承认,有的要脸,有的B脸不要。佩服科比哈登不抱团不逃跑。有骨气,不像某第一人,打不过就跑,还美其名曰,这蓝球,那蓝球,归根倒底是抱团逃跑蓝球。
当然是吾皇对阵东部豪强山猫的61分效率最高喽!众所周知:吾皇当时的热火队友皆是CBA!比如韦德,波什!而且当时的吾皇单核带队!热火没有吾皇季后赛都进不去,热火超级烂队!一群CBA队友,教练也不行(这也是为什么吾皇公开承认从未效力超级球队的原因),而当时的山猫呢?联盟顶级豪强球队!总冠军最有力竞争者!队里全部都是巨头(和现在的勇士差不多)!而吾皇带领热火这样的烂队和12巨头的山猫打比赛居然打满四节累到拉稀抽筋最后被抬下场狂砍61分!此役,吾皇客服球馆空调坏了,地板太滑,球衣太紧等诸多不利因素,带领无脑热火战胜超级球队山猫!第四节关键时刻正是吾皇出色发挥连续得分,最终124:107险胜山猫17分!正是吾皇第四节连得17分打花对手,打服对手,使得12巨头的山猫彻底拜服吾皇脚下,正如我等东厂阉党一样天天跪拜吾皇一样!所以,含金量和效率吾皇完爆科比哈登!他们都是好几个巨头抱团打烂队垃圾时间刷分而已,和吾皇没法比!
这个提问,比较效率值。那很简单,看出手和命中球数就够了。
罚球次数:哈登>科比>詹姆斯
出手次数:哈登>詹姆斯>科比
命中球数:詹姆斯>科比>哈登
命中率:詹姆斯>科比>哈登
在看到这个问题时,我想绝大多数球迷脑中都会有这一段话:詹姆斯命中率肯定最高,而且大多都是2分球,哈登罚球会最多,科比肯定命中率不怎么样。
但是,真相会让你大吃一惊!>>这些想法竟然都是错的……
在生涯得到61分的场次中,詹姆斯是这三位中3分命中数和命中率最高的球员,科比的效率惊人,而哈登是命中率最差的球员。
★★★2014年还在热火队的詹姆斯在于黄蜂(原山猫)的比赛中上场41分钟砍下生涯最高的61分,其中出手33次命中22球(三分球10中8,罚球12中9),命中率高达66.7%,真实命中率达到惊人的79.7%。
★★★2009年科比在于尼克斯的比赛中拿下生涯唯一一次61分,上场37分钟,其中出手31次命中19球(三分球6中3,罚球20中20),命中率高达61.3%,真实命中率也有76.6%。
★★★2019年今天哈登在麦迪逊花园也拿到了61分,刷新了自己生涯得分记录的同时,也追平科比在麦迪逊的最高得分,上场40分钟,全场出手38次命中17球(三分球20中5,罚球25中22),命中率仅有44.7%,真实命中率也就仅62.2%。
【PS:真实命中率=得分/2*(投篮出手数+0.44*罚球出手数)】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詹姆斯的命中率最高,虽然上场时间较长,但是每一次出手的转化率都较高,如果以出手效率来看,詹姆斯无疑是最高的。
不过对比三人的出场时间,科比无疑是在利用时间上最占优的球员,在那个3分不怎么提倡的时代,科比一次次的靠肉搏得到61分,还是非常不容易,但他却用低于詹姆斯和哈登的出手,以更快的时间拿到了61分,所以说科比也算是效率高的。
因此科比和詹姆斯的效率其实是不分伯仲的,您觉得呢?而哈登今天的三分确实太差了,如果能回到自己赛季场均的37.4%,或许能逼近科比的81分记录呢。在61分对比中,哈登无疑落后于前面两位大神了!
三分球拖了哈登的后腿
火箭客场挑战尼克斯的比赛中,哈登砍下了职业生涯最高的61分,同时哈登的61分也追平了由科比创造了的做客麦迪逊花园广场的个人单场最高得分,恰巧詹姆斯的单场最高得分也是61分,那么这三个61分的效率如何呢?
三个61分的基本情况
詹姆斯的61分:2014年3月4日热火主场迎战黄蜂,詹姆斯出场41分钟手感火热全场33投22中、三分球10投8中、罚球12罚9中拿到61分;科比的61分:2009年2月3日湖人客场挑战尼克斯,科比出场37分钟31投19中、三分球6投3中、罚球20罚20中拿到61分;哈登的61分:全场比赛哈登出场40分钟38投17中、三分球20投5中、罚球25发22中拿到61分。
数据分析
从整体投篮命中率方面上看,詹姆斯的66.7%和科比的61.3%要远胜哈登的44.7%;三分球方面看,詹姆斯的80%和科比的50%同样远胜哈登的25%;不过将三分抛去后,哈登66.7%的两分命中率要胜于詹姆斯的60.9%和科比的64%,所以哈登的命中率是被三分球拖了后腿。不过三分球命中率是相对难以得到保证的,最后时刻的哈登有些心急,盲目的投出了许多三分让比赛有了更大悬念,也让自己的得分没有更高的突破。不过话也说回来,要是哈登三分球命中率能够高点,比赛也许提前就失去悬念了,他或许就没有机会拿到61分了。罚球方面哈登和科比的罚球次数均达到了20+,命中率也相当不错,詹姆斯的罚球相对较少但也比生涯场均的罚球次数要多一点。
不过哈登是这三个61分中唯一一个拿到两双的球员,他还贡献了15个篮板4次助攻和5次抢断;詹姆斯则贡献了7个篮板4次助攻、科比贡献了3次助攻1次封盖。
个人观点,欢迎评论,喜欢请关注。
最后时刻到底该不该吹罚呢?
今天火箭客场125:126惜败灰熊,加时赛最后时刻出现了争议判罚,引起许多球迷讨论起来,那么到底该不该判罚这个球呢?
答主认为是应该判罚的。
虽然在比赛的最后时刻靠罚球来取得胜利的确让比赛很无趣,但是强硬的犯规确实让本来可以得分的球没法得分,如果不判罚等于是强行扼杀比赛。NBA虽然注重比赛最后时刻靠球员的个人表现来终结比赛,但并不代表这时候的犯规也是个人能力的体现。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个球是个完美的封盖,那么毫无以为卡佩拉最后时刻是火箭最坚实的守卫。但我们仔细看一下这个球的判罚。
卡佩拉的右手明显的拉拽了瓦兰丘纳斯的右臂,常规时间比赛这个球是必吹的,但为什么比赛关键时刻的犯规就不叫犯规了呢。
虽然这样的判罚引起了许多火箭球迷的不满,那么如果不判灰熊球迷又会怎么想呢。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是一颗火箭绝杀灰熊的球,被犯规了却没有吹,火箭球迷肯定也会非常气愤。而且有意思的是,哈登也是凭借三个罚球把比赛打入加时,而且是造了一个三分犯规。
这个犯规造吹的毫无争议,犯规就是犯规了,即便是造的。如果比赛关键时刻的判罚不吹,是对准备绝杀一方非常不利的。
但是不吹的理由也很明显,比赛更无聊,造犯规的情况越来越多,防守的球员不敢防,进攻的球员随便突。